莱昂西奥·莫兰:过失杀人犯
赫苏斯·特雷霍·蒙特隆爆料:1994年,时任市长、前州长候选人驾车撞死赫苏斯·塞普尔韦达·比尔亨,却从未赔偿家属;调查已移交法院并签发逮捕令,却从未执行。
作者:赫苏斯·特雷霍·蒙特隆
• 查普拉指控:市长、前州长候选人1994年驾驶皮卡车撞死赫苏斯·塞普尔韦达·比尔亨 • 未向家属赔偿 • 初步调查已移交法院;法院签发逮捕令却从未执行
科利马市市长、前PAN与ADC州长候选人莱昂西奥·莫兰·桑切斯,于1994年涉嫌过失致人死亡:他驾驶的车辆在比亚德阿尔瓦雷斯市撞死时年55岁、职业为园丁的赫苏斯·塞普尔韦达·比尔亨,后者当时正骑自行车。
官方文件显示,刑事法官埃尔莎·伊莎贝尔·冈萨雷斯·拉米雷斯签发了对莱昂西奥·莫兰的逮捕令,却从未执行。值得注意的是,整个调查发生在卡洛斯·德拉马德里·比尔亨任州长期间,而莫兰的律师正是前总统的侄子、现任科利马市政府法律主任马里奥·德拉马德里·安德拉德。逮捕令签发时,新任州长费尔南多·莫雷诺·佩尼亚刚上任几天,该案在其任内因时效届满而终止。
上述信息由PRI市议员、律师罗伯托·查普拉·德拉莫拉向《科利马日报》披露。他称,1994年4月5日,莱昂西奥·莫兰驾驶车牌号FC-08244的日产皮卡(属Locho公司)行驶在比亚德阿尔瓦雷斯—米纳蒂特兰公路,在Hacienda La Capacha街口,右后视镜撞击同向骑行的塞普尔韦达头部。
查普拉手持州总检察院、比亚德阿尔瓦雷斯刑事法院及墨西哥社会保障研究所(IMSS)文件复印件向本报证实:塞普尔韦达受伤后被红十字会救护车紧急送往本地IMSS诊所,随后转院至瓜达拉哈拉IMSS医院。
当日,IMSS医生拉蒙·贝拉克斯克斯·马加尼亚向检方报告:伤者头部左侧颞部5厘米挫裂伤,伴异物,全身多处撞击伤。
莫兰随后被移交比亚德阿尔瓦雷斯检察官,以1万比索保证金获临时释放。
4月16日,塞普尔韦达在瓜达拉哈拉IMSS西部医疗中心因头部伤重不治。查普拉出示了哈利斯科州检察院及医院相关文件。
案件编号112/94在比亚德阿尔瓦雷斯立案,“但调查充满有罪不罚”。直到1997年10月20日,德拉马德里政府任期仅剩10天时,案件才被移交法院;“11月11日签发逮捕令,19日通知州检察院执行”,此时莫雷诺·佩尼亚已就任州长。
查普拉强调:“逮捕令从未执行,史无前例的逍遥法外,莱昂西奥·莫兰受到庇护。”尽管死者家属多次奔走,“至今未获分文赔偿,连丧葬费都没给”。
“案件354/97就在法院档案里,逮捕令从未执行,已依法超过追诉时效。”
查普拉称,公开举报只为让科利马社会看清曾欲主政者的真面目,“莱昂西奥深知,有罪不罚是犯罪之母”。
“若肇事者是出租车司机,早被拖进法院多年,但莱昂西奥靠律师关系,把法律当凯旋门一样跨过。”
“必须让民众知道莱昂西奥·莫兰的真面目:表面一套,心里住着魔鬼。”
他解释,之所以不在刚结束的特别选举期间爆料,“是不想玷污4月10日的公民节日;尽管莱昂西奥对西尔维里奥·卡瓦索斯及全体科利马人手段卑劣,但PRI的文明让民众看清卡瓦索斯才是清廉、肯干、有经验的人”。
“记得媒体报道,竞选期间一位女士在曼萨尼约向莱昂西奥投诉事故受伤无人赔偿,候选人无言以对——他哪有脸回应?自己就是靠州政府庇护逃脱责任。”
“任何人开车都可能出事,但可怕的是逍遥法外。就因为他有钱,要是穷人早被法办;即便有钱,也分文未赔。”
“这种特权庇护下的有罪不罚,让整个家庭失去支柱,莫兰自始至终拒绝赔偿。”
“查普拉不编故事,查普拉手握真相与文件。莱昂西奥·莫兰鲁莽致人死亡,却享受豁免,明明有经济能力赔偿。在法治社会,主张必须举证,这里证据确凿。此案中,有罪不罚取代了正义。”
于是这帮混蛋还想让这货当州长……坐牢去吧,逍遥法外者!
听着《我不听因为我生气》,我此刻就是“愤怒”。